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何俊霖 发布时间:2024-10-11 10:44:33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尊法守法意识,巴州区司法局化成司法所召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专题会。

会上,化成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告诫大家不假外出、不服从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同时强调:一是节假日安全问题;二是预防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法问题,如酒驾醉驾等;三是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按时签到打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监管辖区,严禁人机分离。

会后,同社区矫正对象贺某、陈某谈心,了解他们近期的生活、工作状况以及国庆假期的打算。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震慑作用明显,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对自身的身份认识和服刑认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辖区的安全稳定。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