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江北司法所:落实“三三举措” 强化社区矫正监管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王聪 发布时间:2024-10-08 10:39:17

开展三种教育,规范思想认识。一是开展法治教育。围绕《巴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在全区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三新”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法治教育学习,今年以来已开展9次法治教育。二是开展红色教育。分3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68人前往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等地实地开展红色教育,以观看历史照片、聆听革命故事等方式,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对红色教育的理解,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洗涤思想,增强爱党爱国情怀。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监狱服刑人员的生活和教育区域、接受监狱狱警队列训练、现身说法警示教育65人次,以案为戒、以案释法,重申矫正纪律,同时逐一研判和排查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特征、安全隐患,引导其加强自我约束、遵纪守法。

运用三种手段,加强监督管理。一是线上定时查看。综合运用四川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及“在矫通”APP,落实签到情况日查看、活动轨迹周核实,对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动态监管,实现社区矫正业务管理、定位监督、风险评估等业务贯通互动。二是手机及时核实。落实“电话+微信”双调度监管,每周星期一向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汇报上周工作、生活等情况,通过电话抽查、微信视频通话、位置共享等手段,掌握其实时位置。三是实地定期走访。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级别,定期开展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走访其家人、社区干部、工作同事等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今年以来已进行走访排查230人次。

落实三种制度,提高矫正质量。一是落实月考察制度。实行社区矫正对象月考察计分考核,每月底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等情况,结合日常学习、公益活动、信息化核查综合评判本月社区矫正情况,作为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调整管理等级的依据,目前严管12人,普管30人,宽管24人。二是落实违规惩处制度。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等违法情形,结合信息化核查情况、走访排查情况一一调查核实,针对具体的违法违规情节依法给予训诫、警告、提请收监等惩处措施。三是落实安置帮教制度。认真落实衔接、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基本信息核查,做到摸清底数,建档造册,分类管理。安置帮教系统刑满释放衔接率、帮教率均为100%。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