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东带队到巴州区司法局江北司法所开展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座谈会。巴州区司法局相关人员、江北司法所10名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参会。
会上江北司法所负责人汇报了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情况及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社区矫正对象蔡某某、谢某某、赵某某等人进行了交流发言,分别介绍了个人基本情况、社区矫正对生活、工作的影响及矫正期间的收获。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刘东副检察长了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诉求后,先向其宣讲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加法律意识,学习法律法规不仅可以远离犯罪,更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手段;二是遵守管理规定,尤其是跨市、县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时要按时向司法所报告,确保合法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是保持良好心态,要正视自己犯下的错误,积极与家人、司法所交流沟通,以更好的状态融入社会。
下一步,江北司法所将严格落实《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巴中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切实维护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畅通其外出生产经营渠道,确保社区矫正和投资兴业“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