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审查基础。积极构建以内部法制审查股室为主体,公职律师、外部法律顾问为补充的合法性审查队伍,探索推进基层司法所、法律顾问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机制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府招商引资活动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机制,不断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审查基础。目前,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等涉法事务审查60余件。
强化法制审查。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制度供给,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建立健全“起草单位初审+司法局复审+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多重审查机制,探索律师、专家顾问联动审查机制,积极参与政府招商引资专题会,确保合法性审查服务营商环境全过程、全方位。目前共审查招商引资合同(协议)13份,出具法律意见13条。
严肃监督管理。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持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化管理,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妨碍产业发展、涉及民营经济、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分批次对2024年各级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审查。今年来,共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2件,经评估失效废止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