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巴州区司法局天马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中不慎受伤引发的矛盾纠纷,消除了辖区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外地务工人员杨某某在狮子寨水利工程项目隧道建设工地干活时,因掉落的石头躲避不及不慎将右腿砸伤,工地负责人瞿某某和项目负责人段某某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双方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杨某某便来到司法所,请求镇人民调委会给予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联系上工地负责人瞿某某、项目负责人段某某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杨某某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杨某某自愿放弃工伤保险待遇,强烈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的前提下,调解员征求各方同意后,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了案情和各方当事人诉求后劝解各方当事人冷静处理,并仔细询问双方诉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从法理和情理出发,有针对性地寻找突破点,安抚伤者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工作人员推心置腹的调解,各方当事人都意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近三个小时的细致普法、耐心说理,双方就赔偿问题最终达成一致。由瞿某某支付杨某某伤残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77000元,其余部分由杨某某自行承担;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担监督责任。
至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