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企业动火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巴中经开区消防大队走进辖区企业开展动火作业“七不准”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消防宣传员首先向企业员工详细讲解了动火作业“七不准”的具体内容,即:“无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准动火;无监护人不准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与动火作业内容不符不准动火;动火部位、时间与动火作业不符不准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准动火;发现异常情况不准动火。”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企业员工深刻认识到遵守动火作业规范的重要性。
随后,消防宣传员结合近期因动火作业违规操作引发的火灾事故案例,为企业员工分析了事故原因和教训,强调了动火作业过程中的火灾风险和防范措施。同时,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如何正确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如何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何进行现场监护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指导。
通过此次活动,有效提高了辖区企业员工对动火作业安全的认识和防范火灾的能力,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经开区消防大队将继续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