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巴州区司法局三江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安全警示教育

来源:巴州区司法局三江司法所 作者:赵新华 发布时间:2024-07-31 09:33:39

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教育警示社区矫正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预防再犯罪。近日,三江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司法所工作人员先是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个人表现、思想汇报、奖惩等情况,接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酒驾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了近期社区矫正对象不遵守管理规定,重新犯罪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实际案例,以身边人、身边事告诫矫正对象珍惜当前矫正环境、切勿以身试法。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提醒各位矫正对象做好雨季安全防范工作,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溺水工作。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敲响坚守法律底线的警钟,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接受矫正意识,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和日常监管力度。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