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中市社保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用好用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贫困人员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推动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兜牢民生底线。
精准施策“去存量”,实现应保尽保。依托全国人社扶贫平台和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加强与扶贫、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明确“村社上报、乡镇初审、区县复核、市级督导”四级工作责任,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保状况,协同解决跨地区、无户籍人员参保问题,建立新增贫困人员、返贫人员“动态清零”制度,截至目前,全市57.06万名贫困人员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真正做到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正向激励“提增量”,做到应缴尽缴。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代缴养老保险费纳入民生实事考核区县政府,组织开展“送政策下乡”“送服务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贫困人员长缴多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鼓励具有较高稳定收入的已脱贫人员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6—2019年,全市累计代缴91.12万人次贫困人员(含部分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9112万元,其中,32.68万人次自愿选择提高缴费档次。
完善机制“保质量”,确保应发尽发。将3000余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无论其缴费年限是否达到最低标准,均按月直接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组建专班“点对点、面对面”核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反馈养老金发放不到位人员情况,建立“提前比对、及时办理、到龄即领”待遇发放管理机制。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有24.66万名贫困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4月累计发放养老金1.05亿元,真正实现了“不错一人、不少一分”。(王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