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司法局经开区分局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服务体系,在自愿、合法、便捷、公正的调解机制下,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深入践行“四个一”服务,树立矛盾纠纷工作新导向,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政府公信力。
送出一张笑脸,把好矛盾纠纷“第一关”。法律咨询接待针对来访群众,做到笑脸相迎、大方热情,让矛盾纠纷接待场所成为群众的问题“反映站”、情绪“疏导室”、政策“宣传口”。
递上一杯热茶,筑牢矛盾纠纷“主阵地”。对于“上门”群众,首先递上一杯“暖心”茶,送上一张“对话”椅。通过情感培育、同等对话,清晰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求所愿,逐一建册登记,分类发包到人,限期调解。
做好一份解释,织密矛盾纠纷“防护网”。建立完善不予受理告知机制。对受理范围外的来访群众耐心疏导,把“为什么不受理”讲清楚,把“如何规范合理反映”说明白,通过详细撰写并递送“不予受理告知书”,让受理范围外来访群众清晰了解不予受理缘由,清楚正确反映方式。今年以来,共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1份,引导矛盾纠纷人通过其它途径反映问题3件次。
开展一次回访,关牢矛盾纠纷“安全阀”。落实矛盾纠纷办结回访制度,按照“走进门、访到人”原则,通过现场督查、约见矛盾纠纷人等方式,对交办、转办矛盾纠纷件满意度进行“回头看”,通过上门入户与矛盾纠纷人谈心,了解矛盾纠纷人疑虑是否消除、处理是否到位,对回访中纠纷人提出的新问题当场给予解答和引导,对没有政策依据的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截至目前,共开展回访5次,回访满意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