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江法院前往红光镇海棠村、房岭村开展“我们一起见证执行”活动,现场为105户村民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46.87万元。南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荣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邓于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岳岐峰,红光镇党委书记严寿乔参加活动,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镇村干部及媒体记者等共同参与、见证执行。
红光镇海棠村、房岭村105户村民与四川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补偿款纠纷案,涉案标的2468702.50元,纠纷历时久远。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采取了查控措施,但未查找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后通过调阅大量卷宗材料、深入调查被执行人公司背景、财务状况等信息,抽丝剥茧终于找到了财产线索,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将涉案标的款240余万元扣划到了南江法院案款专户。
活动现场,执行干警逐一核对案款台账信息,宣读领款名单,有序引导村民们办理案款领取手续,发放过程公开、透明、高效。“长达多年的纠纷,法院很快就给我们解决了,还把执行款送到家门口,这是真正的办实事、解民忧!”案款发放现场,村民代表为法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此次执行案款集中兑现活动,是南江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为的是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南江法院将始终秉承“如我在诉 如我在执”的理念,办好事关民生的“小案”,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难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