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经跟申请人商量好了,先给十万,不要拍卖我的房子。”近日,南江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倒逼”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19年8月,申请执行人关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达成合意,约定关某某向杨某通过汽车运输的方式供应货物。2022年9月15日,杨某开始拖欠货款,关某某考虑到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继续供货至2023年6月。后因双方对货款金额存在争议,且杨某未及时清偿拖欠货款,关某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下欠货款298751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关某某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以对判决结果不服为由,不愿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告知其可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被执行人也没有行动。执行法官遂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屋,并告知将对其房屋进行司法拍卖。5天后,被执行人杨某筹措十万元现金到法院,并就下欠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本案顺利执结。
在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依法采取司法拍卖措施。南江法院将持续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