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南江法院成功调解涉49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劳务工资给付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原告胡某某、王某某等49人在被告巴中某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南江县某商场务工,工作结束后,经结算被告下欠49名原告劳务工资共计107万元,至今未付,故诉至南江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认真梳理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调解更有利于纠纷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承办法官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向被告阐明这笔钱是务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欠款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到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告知其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表达了歉意。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双方达成了半个月之内给付全部劳务工资的一致调解意见。
下一步,南江法院将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事关民生的“小案”,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难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