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今年以来,平昌县始终坚持全县上下“一盘棋”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县域生态环境质量。
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多次研究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县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调研督导,实地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县环委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对接统筹、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职、相互配合,务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全面排查,落实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辖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体责任。印发《2024年平昌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方案》,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畜禽养殖、污水处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环境风险领域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排查。同时,对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涉及我县的305项问题进行了全覆盖“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梳理汇总核查问题,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强力推动整改。
强化调度,严格督导。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采取“周调度、月统计、季总结”的方式,突出重点、靶向对标,强化调度督导,动态掌握情况,及时补短强弱,持续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松手、问题不销号不放过”。同时,把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下一步,平昌县将继续弘扬从严从实工作作风,紧盯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问题科学依法、全面彻底整改到位,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高质量迎接中央、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